-
当前位置: 西双版纳州广播电视局窗口>>公开目录>>办事服务
宾馆酒店开办闭路电视的审批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5-09-18
宾馆酒店开办闭路电视的审批
行政许可事项
宾馆酒店开办闭路电视的的许可
设定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1997年8月11日国务院令第228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行政审批制度的决定》(2001年2月7日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02号)
行政许可条件
1、三星级以上的宾馆、饭店;涉外宾馆、专供外国人和港、澳、台人士办公或居住的公寓。
2、有专门的管理机构,有专职的审片、管理、系统维护人员。
3、有经过我局根据国家标准验收合格的广播电视传输系统。
4、有可靠的经费来源。
5、有必要的工具、仪器和专门的播出场地。
申请材料
1、申请单位(用户)书面报告 ;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闭路电视设施工程安装合同书或协议书(复印件);
4、 申请单位(用户)使用闭路电视设施管理承诺书;
5、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宾馆饭店的级别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申请、办理程序
1、由我局认定合格的有线广播电视传输系统的建设单位向我局提交申办《闭路电视系统许可证》的报告。
2、填写《闭路电视系统许可证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
3、我局依据有关规定对有线广播电视建设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核。
4、审核合格后发放《闭路电视系统许可证》。
行政许可决定机关
西双版纳州广播电视局
行政许可决定时间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行政许可证件及有效期
《闭路电视系统许可证》
有效期1年
行政许可收费及依据
无行政许可收费
行政许可年审或年检
年度审验
申请表格下载
无
行政许可申请受理机关及咨询电话
西双版纳州广播电视局社会管理科(广电路4号,广电大楼10楼)
咨询电话:0691-2147931
行政处罚
违反本规定的,依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等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