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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文体广电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5-12-24

西双版纳州文体广电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办公室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西办字〔201512号),组建西双版纳州文体广电局,为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加挂西双版纳州新闻出版局牌子。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的职责

1.取消由州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2.根据国家、省和州的规定,需要取消的其他职责。

(二)下放的职责

1.下放由州人民政府公布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

2.根据国家、省和州的规定,需要下放的其他职责。

(三)加强的职责

1.加强新闻出版和文化体育广播影视领域公共服务的职责,促进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发展,促进新闻出版和文化体育广播影视事业繁荣发展。

2.加强指导、协调、推动新闻出版和文化体育广播影视产业发展的职责,优化配置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资源,推进业态整合,促进综合集成发展。

3.加强推进新闻出版和文化体育广播影视领域体制机制改革的职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4.加强对数字出版以及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公共视听载体播放广播影视节目的规划指导和监督管理,协调推动其健康发展。

5.加强著作权保护管理、公共服务和国际合作与应对,加大反侵权盗版工作力度。

6.加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国际传播能力建设,协调推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走出去工作。

7.加强电影电视剧生产、发行、译制、放映管理工作,推动影视桥工程建设。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新闻出版、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州新闻出版、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工作的政策措施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研究拟订全州新闻出版、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事业及产业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州新闻出版文化体育广播影视领域的体制改革。

(三)组织实施全州新闻出版文化体育广播影视重点工程,指导、监管全州新闻出版文化体育广播影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四)管理全州文学、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类艺术及艺术教育、科研事业的发展,管理全州性重大文化活动。

(五)管理全州社会文化事业,拟订社会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各类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与发展;管理全州图书馆、文物事业、博物馆(纪念馆)事业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事业,指导和管理全州文物保护、文物资源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建设、开发和利用;组织推动图书馆事业等网络化、标准化、现代化建设。

(六)管理全州文化市场,研究文化市场发展态势,拟订文化市场发展规划,组织、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管理工作。

(七)指导全州广播电影电视宣传和创作题材规划,监督管理全州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

(八)指导全州广播电影电视科技工作,负责全州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安全播出和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及业务的监管,承担对从事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指导协调和管理全州广播电视台的宣传、发展、传输覆盖等重大事项,负责全州广播影视节目进口和收录管理的审核。

(九)监管出版活动,组织查处违规出版物和违法违规出版活动,负责对从事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负责对新闻出版单位进行行业监管,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负责出版物内容监管,组织指导全州重要文献、重点出版物和教科书的出版、印制和发行工作,制订全州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互联网出版活动和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进行审核和监管,拟订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的大案要案;拟定出版物市场的调控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对出版物市场经营活动的监管工作;负责全州新闻机构记者证的审核和管理;负责全州著作权行政管理,组织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涉外侵权案件、重大著作权盗版案件。

(十)管理全州性新闻出版文化体育广播影视事业表彰和文化艺术广播影视作品评选活动。

(十一)指导、管理全州对外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著作权、版权、文物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实施大型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和开展对外文化工作。

(十二)统筹规划群众体育、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发展。管理体育竞赛和业余训练工作,设置竞技运动项目,指导运动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组织参加和举办重大体育竞赛;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和监督管理;指导各类体育协会工作。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十三)承办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西双版纳州文体广电局机关内设12个机构,正科级。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业务;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拟订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信访、综治维稳等行政事务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内部审计等工作。

(二)法规体改科

指导新闻出版、文化体育和广播影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组织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职能转变相关工作;组织、协调行政审批工作,承办相关行政许可事项;负责统筹协调重要文化政策调研和文化理论研究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行政许可听证、重大行政事项的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本系统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县市和直属单位文化法制建设工作。拟订文化市场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对文化领域的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对文艺演出、文化娱乐、文化艺术品、动漫市场和演艺活动进行监管等。

(三)宣传科

承担广播影视宣传和播出的指导、监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查处违反宣传纪律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全州广播影视主题宣传活动及监听监看工作;负责全州新闻机构记者证的审核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州广播影视节目作品评优评奖的统筹协调工作;负责全州广播影视采编播人员和通讯员的新闻业务指导及培训等工作。

(四)新闻出版科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州新闻出版事业和产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州新闻出版、印刷、发行、复制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印刷企业许可证、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内部资料准印证的监督、审核、申报、年检工作;负责出版物发行单位的审核、报批、备案工作;负责农家书屋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版权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地方著作权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法定许可使用作品的工作;受理侵权盗版活动的举报和投诉,并组织案件查处工作;组织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开展版权咨询服务,监督指导涉外著作权贸易;开展作品著作权自愿登记工作,调解著作权侵权纠纷;负责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打击侵权、盗版盗印活动的行政执法工作;承担西双版纳州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五)文艺科

负责管理、指导全州文化艺术和艺术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繁荣和发展文艺事业;组织、协调全州性艺术展演、展览以及重大文艺活动;指导全州群众文化工作;负责全州艺术创作、社会文化、校园文化、企业文化和艺术教育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重大文化艺术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承办本局举办的各类文化艺术活动;组织参加全国、全省性文艺赛事活动和对外文化交流等工作。

(六)体育科

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州竞技体育和群众体育工作计划,推进全州体育工作发展;指导全州青少年体育训练、少体校和运动员、教练员的培训管理工作;完善体育组织建设工程,加强教练员、社会体育工作者队伍培养,发挥社会体育工作者在全民健身活动中的作用;指导行业体育协会俱乐部及其它群众体育协会的赛事组织;配合、协助有关部门承办或组织各类群众体育比赛;组织申报中央、省、州全民健身工程项目,并做好项目资金的监督实施工作等。

(七)公共文化科

研究拟定群众文化、少数民族和各类图书馆和文化馆等社会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图书文献建设、开发、利用,推进图书馆的协作与标准化、现代化建设,指导各类群众文化设施建设和业务建设;负责文化惠民示范建设,指导文化产业基地和区域性特色文化产业群建设;负责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古籍文献的保护以及项目申报和评审工作;指导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修缮并进行核查和监督管理。

(八)技术科

拟订广播电影电视及视听类新媒体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广播电影电视传输覆盖网和监测监管网规划,指导其分级建设与开发;审核、报批和监管全州广播电视频率(频道)、发射功率;承担广播影视质量技术监督、监测和计量检测工作;负责全州广播电视覆盖率情况的收测和调查;制订全州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事业总体规划和专项计划;组织、指导全州建立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和运行维护管理长效机制;对全州广播电影电视工程技术人员进行技术培训;负责村村通西新工程建设。

(九)传媒管理科

拟订全州广播电影电视事业、产业的发展规划;承担电影放映单位和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全州性重大电影活动;指导和组织实施农村电影放映工程;承担我州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广播电视节目传送、移动电视业务、广播电视站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广播电影电视广告播放;负责对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落地和接收进行监督管理;拟订网络视听节目管理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广播电视视频点播、公共视听载体播放广播影视节目内容和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发展和宣传。

(十)安全播出监管科

负责建立全州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保障体系并监督运行;组织实施全州安全播出防范工程,负责组织编制州级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应急预案、应急协调预案;审核县(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应急预案和应急协调预案,并完成收集备案工作;协调重大宣传活动和重要保障期的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督查安全播出责任单位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负责对全州各安全播出责任单位的安全播出情况进行综合统计、通报等,调查处理播出事故。

(十一)保卫科

拟订新闻出版、文化体育、广播影视有关安全制度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新闻出版、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基础设施保护工作和新闻出版、文化体育、广播影视系统安全保卫工作;指导监管重点单位和核心机密、要害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二)规划财务科

拟订新闻出版、文化体育、广播影视事业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和调控目标并组织实施,协调推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事业产业发展;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负责预决算、国有资产管理、基本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内部审计工作和各类专项资金监管。依法承担新闻出版、文化体育、广播影视统计工作。

四、人员编制

西双版纳州文体广电局机关行政编制16名,暂定编制16名,合计32名。其中:局长1名(正处级),副局长5名(副处级,其中1名兼任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队长);科级领导职数15名。

工勤编制按实有在职工勤人员数统计。

五、其他事项

(一)西双版纳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为西双版纳州文体广电局所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核定事业编制4名,设支队长1名(由州文体广电局副局长兼任),专职副支队长1名(正科级))

(二)其他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三)西双版纳州文体广电局在对外开展工作时,可以使用西双版纳州版权局的名义和印章。

六、附则

(一)中共西双版纳州委机构编制办公室负责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

(二)本规定由中共西双版纳州委机构编制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西双版纳州委机构编制办公室按照规定程序办理。